在深圳市教育局“每周半天计划”的倡导下,深圳市大望学校积极创新实践教育形式,组织师生走进“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开启体验式“法治研学”。5月30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精心组织下,大望学校40余名师生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展每周半天计划“高山仰止”系列课程之法治研学活动,以沉浸式法治教育庆祝别样“六一”,助力青少年系好“法治人生第一粒扣子”。
一、法治课堂零距离,司法实践初体验
作为每周半天计划“高山仰止”系列课程的重要实践,此次活动以“走进司法殿堂感受法治力量”为主题,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司法实践。在法官的引导下,同学们参观了法庭、了解了巡回法庭的职能,通过智慧法庭演示、法院文化展示等环节,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司法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坚强守护。
在参观庭审现场时,一位细心的同学发现法庭上当事人双方席位摆的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而非普通法院常见的“原告”和“被告”,这引发了大家浓厚的学习兴趣。“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庭使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这样的称谓?”面对同学们的提问,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祝二军、罗湖区法院刑庭庭长栾媛耐心解释: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层级的法院审理不同类型的案件。基层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时使用“原告”和“被告”的称谓,而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主要审理再审、复核等特殊程序案件,因此使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称谓。法官们还通过具体案例,生动讲解了不同审级法院的职能分工,让同学们对我国司法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二、法袍加身悟公正,徽章细看知深
活动中,现场同学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法袍试穿体验。法官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法袍的设计内涵:法袍上的四粒纽扣代表四级法院体系;齿轮象征工业建设,麦穗代表农业生产,体现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天平彰显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华表则寓意中华民族的司法传统。在法官的指导下,同学们小心翼翼地穿上黑色法袍,轻抚胸前的纹样,感受司法服饰的庄严与深意。八(2)班邹宇轩激动地说:“原来法袍上的每一个元素都有特殊含义,穿上它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厚重和法官的责任!”
三、法官导师解疑惑,互动交流启思维
为增强活动的互动性,活动特别设置“我与法官面对面”环节。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刘峥,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祝二军,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舒海燕,以及第一巡回法庭、深圳中院和深圳罗湖区法院的法官们走下审判席,以“大朋友”的身份与同学们交流,解答“校园欺凌如何应对”“网络使用如何规避风险”等贴近青少年生活的问题。幽默而富有哲理的对答,让现场笑声不断,更在轻松氛围中传递了法治理念。
大望学校副校长郑小鑫表示:“‘每周半天计划’强调实践育人,这次走进最高人民法院,不仅拓展了学生的视野,更让他们在真实场景中理解法治精神,这样的‘六一’礼物意义非凡。”
四、法治种子播心田,护航青春助成长
活动最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刘峥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结合真实案例,剖析网络沉迷、网络诈骗等风险,指导同学们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他真切寄语:“希望此次法治研学能够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一颗向上向善的种子,随着你们的成长而发芽、开花。”
通讯员|翁 璐
摄 影|詹友春
初 审|朱小燕
终 审|郑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