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备受社会关注。10月8日,罗湖法院叶云法官做客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新一期甘霖学堂,为七八九年级学生带来防范校园欺凌普法讲座。
知校园欺凌
叶云法官首先以大家熟知的卡通形象——大熊与胖虎,让在场的学生大笑之余能迅速判断什么是欺凌,而校园欺凌则是指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通过叶法官对《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细致讲解,同学们不仅加深了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也对校园欺凌的发生提高了警惕。
晓应对措施
本次甘霖学堂内容还突出强调当欺凌发生之后,同学们应如何应对。
叶法官向同学们强调:遇到校园欺凌,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要忍气吞声,第一时间告知父母和老师,绝不可以隐瞒受欺凌的事实,也不能寻找社会上的人士采取报复措施,这是每一名学生应牢记于心的事情。
此外,沉着冷静、视自身能力进行有效自卫等也是应对校园欺凌的方式。但无论何时、何地,同学们都要以自身安全为第一要务。
明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真实存在于我们身边。欺凌者终究逃不了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也必将为自己的欺凌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矫治教育措施。
以学生权利为中心一直是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防治校园欺凌是其应有之义。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学校将继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目的、法治为基础的原则,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夯实学生纯真价值基础,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编辑:胡校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