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并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12月5日下午,深圳市东晓小学与罗湖法院“菜单式普法”项目携手,共同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的法治讲座。
本次讲座由罗湖区人民法院的马瑞琳法官主讲,东晓小学四年级的部分学生有幸到场聆听。同时,东晓小学的德育主任李红梅、大队辅导员林晓馥、驻校社工,以及来自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三小学的副校长苏小红、登塘小学的教导主任柯楚权等教育同仁也出席了此次活动,共同见证了这一法治教育的重要时刻。
讲座伊始,马法官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生动的案例诠释了法律,通过剖析当前社会热点及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她强调,校园欺凌不仅对被欺凌者造成身心双重伤害,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同时也对欺凌者和旁观者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欺凌者可能因此误入歧途,而旁观者则可能因内心的愧疚与挣扎而陷入自我否定的困境。
针对如何避免成为欺凌对象、如何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和煽风点火者、如何不成为欺凌者,马法官给出了具体而实用的建议。她鼓励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防护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她也提醒学生们要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以宽容、理性和平和的态度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方式。
在互动环节,学生们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热烈。有学生问:“如果一个特别强壮的人被比较瘦小的人欺负,这算不算校园欺凌?”法官明确指出,无论双方的体型差异如何,只要存在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的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还有学生提问道:“借钱不还算不算校园欺凌?”法官耐心解答,虽然借钱不还主要涉及的是财产纠纷,但如果借款过程中存在欺骗、胁迫等不当手段,或者借款行为对借款人的学习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视为校园欺凌的一种表现。
通过此次讲座,学生们不仅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还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为构建友爱、和谐的校园净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东晓小学将继续加强与各执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培养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新时代青少年而不懈努力。
(图、文:黄璨)